刘大櫆

刘大櫆

刘大櫆(1698——1780),字才甫,一字耕南,号海峰,今枞阳县汤沟镇陈家洲人。刘大櫆修干美髯,性格豪放,纵声读古诗文,韵调铿锵,喜饮酒,好吟诗。受教于同乡吴直,才华出众。雍正七年(1729年)和雍正十年(1732年),两次参加考试都登副榜。刘大櫆60岁后为黟县教谕。几年后告归,居枞阳江滨不再出游,以文学教授生徒。大櫆著作有《文集》10卷《诗集》6卷《古文约选》48卷、《历朝诗约选》93卷、《论文偶记》1卷,纂修《歙县志》20卷。逝世后,安葬在今金社乡向荣村刘家苕箕地,墓为省级文物。

文学主张

  刘大櫆总结和发展了桐城派散文理论。强调神气、音节、字句的统一,重视散文的艺术表观。清《国史·文苑传》说:“大櫆虽游学方苞之门,所为文造诣各殊。方苞盖取义理于经,昕得于文者义法;大櫆并古人神气音节得之,兼及庄、骚、左、史、韩、柳、欧、苏之长。其气肆,其才雄,其波澜壮阔。”所著《论文偶记》,既肯定内容的重要性同时注重法度、技巧。他继承归有光将小说、戏曲描写手法用于散文写作的创作手法。强凋字句、音节之妙,风格、意境之美,较之空谈“文以载道”是一大进步。方东树曾说:“学博(刘大櫆)论文主品藻,侍郎(方苞)论文主义法。”方苞深于经学,对文章提倡义法,用笔严谨,简明确切;大櫆兼重古文的神韵,博采《庄》、《骚》、《左》、《史》、韩、柳、欧、苏之长,才气雄放,波澜壮阔。形成“日丽春敷,风云变态”的风格。不仅如此,大櫆对“阳湖派”的形成影响也很大。


  刘大櫆继承荀卿、王充、刘禹锡、柳宗元等人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,认为“天道浑然无知”,“人之穷通寿夭”以及家之殃庆均与天无关。他的关于“理欲观”的议论与戴震近似,主张“本人情以通天下之和”,承认人的合理欲望,使“天下之民,有以各安其生,复其得于天固有。”他认为君臣只是“共事”关系,指出婚姻要“恩合”。故清末民国初著名文人刘师培说在桐城派作家中,“惟海峰较有思想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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介绍

早年经历

  刘大櫆(kuí)出身于安徽省枞阳县汤沟耕读世家,祖、父均为秀才,塾师兼事农作。大櫆曾自言“家世皖江侧,薄田十亩余。”幼年,从父读书,(一说刘大櫆为汉高祖刘邦长子齐王刘肥后裔,陈洲刘氏伯二公第十八世孙,属先字辈)“桐城派”代表人物。


  大櫆修干美髯,性格豪放,纵声读古诗文,韵调铿锵,喜饮酒,好吟诗。受教于同乡吴直。


  雍正四年(1726),刘大櫆初至京师,年富才盛,文动京师。方苞得其文,常与人说:“如方某何足算耶!邑子刘生,乃国士尔!”(姚鼐《刘海峰先生八十寿序》)并赞他是韩愈、欧阳修一样的人物,一时名噪京城,士大夫多愿与其结交。雍正七年(1729)、雍正十年(1732),两次参加贡生考试都只登副榜。


  乾隆六年(1741),由方苞荐举应博学鸿词科,被大学士张廷玉压制落选。张后知大櫆同邑,深惋惜。乾隆十五年,张廷玉特举其参试经学,又未被录取。大櫆60岁后为黟县教谕。几年后告归,居枞阳江滨不再出游,以文学教授生徒,默抑以终。逝世后,葬于今金社乡向荣村刘家苕箕地,墓为省级保护文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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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平

作者《刘大櫆》的诗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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