昭公十八年 原文

  【经】


  十有八年春,王三月,曹伯须卒。


  夏五月壬午,宋、卫、陈、郑灾。


  六月,邾人入鄅。


  秋,葬曹平公。


  冬,许迁于白羽。


  【传】


  十八年春,王二月乙卯,周毛得杀毛伯过而代之。苌弘曰:“毛得必亡,是昆吾稔之日也,侈故之以。而毛得以济侈于王都,不亡何待!”


  三月,曹平公卒。


  夏五月,火始昏见。丙子,风。梓慎曰:“是谓融风,火之始也。七日,其火作乎?”戊寅,风甚。壬午,大甚。宋、卫、陈、郑皆火。梓慎登大庭氏之库以望之,曰:“宋、卫、陈、郑也。”数日,皆来告火。裨竈曰:“不用吾言,郑又将火。”郑人请用之。子产不可。子大叔曰:“宝,以保民也。若有火,国几亡。可以救亡,子何爱焉?”子产曰:“天道远,人道迩,非所及也,何以知之。竈焉知天道?是亦多言矣,岂不或信?”遂不与,亦不复火。


  郑之未灾也,里析告子产曰:“将有大祥,民震动,国几亡。吾身泯焉,弗良及也。国迁其可乎?”子产曰:“雖可,吾不足以定迁矣。”及火,里析死矣,未葬,子产使舆三十人,迁其柩。火作,子产辞晋公子、公孙于东门。使司寇出新客,禁旧客勿出于宫。使子宽、子上巡群屏摄,至于大宫。使公孙登徙大龟。使祝史徙主祏于周庙,告于先君。使府人、库人各儆其事。商成公儆司宫,出旧宫人,寘诸火所不及。司马、司寇列居火道,行火所焮。城下之人,伍列登城。明日,使野司寇各保其征。郊人助祝史除于国北,禳火于玄冥、回禄,祈于四鄘。书焚室而宽其征,与之材。三日哭,国不市。使行人告于诸侯。


  宋、卫皆如是。陈不救火,许不吊灾,君子是以知陈、许之先亡也。


  六月,鄅人藉稻。邾人袭鄅。鄅人将闭门,邾人羊罗摄其首焉,遂入之,尽俘以归。鄅子曰:“余无归矣,从帑于邾。”邾庄公反鄅夫人,而舍其女。


  秋,葬曹平公。往者见周原伯鲁焉,与之语,不说学。归以语闵子马。闵子马曰:“周其乱乎?夫必多有是说,而后及其大人。大人患失而惑,又曰,可以无学,无学不害。不害而不学,则苟而可。于是乎下陵上替,能无乱乎?夫学,殖也,不学将落,原氏其亡乎?”


  七月,郑子产为火故,大为社,祓禳于四方,振除火灾,礼也。乃简兵大蒐,将为蒐除。子大叔之庙在道南,其寝在道北,其庭小。过期三日,使除徒陈于道南庙北,曰:“子产过女而命速除,乃毁于而向。”子产朝,过而怒之,除者南毁。子产及冲,使从者止之曰:“毁于北方。”


  火之作也,子产授兵登陴。子大叔曰:“晋无乃讨乎。”子产曰:“吾闻之,小国忘守则危,况有灾乎!国之不可小,有备故也。”既,晋之边吏让郑曰:“郑国有灾,晋君大夫不敢宁居,卜筮走望,不爱牲玉。郑之有灾,寡君之忧也。今执事撊然授兵登陴,将以谁罪?边人恐惧,不敢不告。”子产对曰:“若吾子之言,敝邑之灾,君之忧也。敝邑失政,天降之灾。又惧谗慝之间谋之,以启贪人,荐为敝邑不利,以重君之忧。幸而不亡,犹可说也。不幸而亡,君虽忧之,亦无及也。郑有他竟,望走在晋。既事晋矣,其敢有二心?”


  楚左尹王子胜言于楚子曰:“许于郑,仇敌也,而居楚地,以不礼于郑。晋、郑方睦,郑若伐许,而晋助之,楚丧地矣。君盍迁许?许不专于楚。郑方有令政。许曰‘余旧国也’,郑曰‘余俘邑也’,叶在楚国,方城外之蔽也。土不可易,国不可小,许不可俘,仇不可启。君其图之。”楚子说。冬,楚子使王子胜迁许于析,实白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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