哀公二十六年 原文

  【传】


  二十六年夏五月,叔孙舒帅师会越皋如、后庸、宋乐茷,纳卫侯。文子欲纳之。懿子曰:“君愎而虐,少待之,必毒于民,乃睦于子矣。”师侵外州,大获。出御之,大败。掘褚师定子之墓,焚之于平庄之上。文子使王孙齐私于皋如曰:“子将大灭卫乎,抑纳君而已乎?”皋如曰:“寡君之命无他,纳卫君而已。”文子致众而问焉,曰:“君以蛮夷伐国,国几亡矣。请纳之。”众曰:“勿纳。”曰:“弥牟亡而有益,请自北门出。”众曰:“勿出。”重赂越人,申开守陴而纳公,公不敢入。师还。立悼公,南氏相之。以城鉏与越人。公曰:“期则为此。”令苟有怨于夫人者,报之。司徒期聘于越,公攻而夺之币。期告王,王命取之。期以众取之。公怒,杀期之甥之为大子者。遂卒于越。


  宋景公无子,取公孙周之子得与启,畜诸公宫,未有立焉。于是皇缓为右师,皇非我为大司马,皇怀为司徒,灵不缓为左师,乐茷为司城,乐朱鉏为大司寇。六卿三族降听政,因大尹以达。大尹常不告,而以其欲称君命以令。国人恶之。司城欲去大尹,左师曰:“纵之使盈其罪。重而无基,能无敝乎?”


  冬十月,公游于空泽。辛巳,卒于连中。大尹兴空泽之士千甲,奉公自空桐入,如沃宫。使召六子曰:“闻下有师,君请六子画。”六子至,以甲劫之,曰:“君有疾病,请二三子盟。”乃盟于少寝之庭,曰:“无为公室不利。”大尹立启,奉丧殡于大宫。三日,而后国人知之。司城茷使宣言于国曰:“大尹惑蛊其君而专其利,今君无疾而死,死又匿之,是无他矣,大尹之罪也。”得梦启北首而寝于卢门之外,己为乌而集于其上,咮加于南门,尾加于桐门。曰:“余梦美,必立。”大尹谋曰:“我不在盟,无乃逐我复盟之乎?”使祝为载书,六子在唐盂。将盟之。祝襄以载书告皇非我。皇非我因子潞、门尹得、左师谋曰:“民与我,逐之乎?”皆归授甲,使徇于国曰:“大尹惑蛊其君,以陵虐公室。与我者,救君者也。”众曰:“与之。”大尹徇曰:“戴氏、皇氏将不利公室,与我者无忧不富。”众曰:“无别。”戴氏、皇氏欲伐公。乐得曰:“不可。彼以陵公有罪,我伐公则甚焉。”使国人施于大尹。大尹奉启以奔楚,乃立得。司城为上卿,盟曰:“三族共政,无相害也。”


  卫出公自城鉏使以弓问子赣,且曰:“吾其入乎?”子赣稽首受弓,对曰:“臣不识也。”私于使者曰:“昔成公孙于陈,甯武子、孙庄子为宛濮之盟而君入;献公孙于齐,子鲜、子展为夷仪之盟而君入。今君再在孙矣,内不闻献之亲,外不闻成之卿,则赐不识所由入也。《诗》曰:‘无竞惟人,四方其顺之。’若得其人,四方以为主,而国于何有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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