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·五行总论 原文

  五行者,本乎天地之间而不穷者也,故谓之行。


  北方阴极而生寒,寒生水。南方阳极而生热,热生火。东方阳散以泄而生风,风生木。西方阴止以收而生燥,燥生金。中央阴阳交而生温,温生土。其相生也所以相维,其相克也所以相制,此之谓有伦。


  火为太阳,性炎上。水为太阴,性润下。木为少阳,性腾上而无所止。金为少阴,性沉下而有所止。土无常性,视四时所乘,欲使相济得所,勿令太过弗及。


  夫五行之性,各致其用。水者其性智,火者其性礼,木其性仁,金其性义,惟土主信,重宽厚博,无所不容:以之水,即水附之而行;以之木,则木托之而生;金不得土,则无自出;火不得土,则无自归。必损实以为通,致虚以为明,故五行皆赖土也。


  推其形色,则水黑、火赤、木青、土黄,此正色也。及其变易,则不然。常以生旺从正色,死绝从母色,成形冠带从妻色,病败从鬼色,旺墓从子色。


  其数则水一、火二、木三、金四、土五。 生旺加倍,死绝减半。


  以义推之,夫万物负阴而抱阳,冲气以和。过与不及,皆为乖道。故高者抑之使平,下者举之使崇,或益其不及,或损其太过。所以贵在折衷,归於中道,使无有余不足之累,即才官印食贵人驿马之微意也。行运亦如之,识其微意,则於命理之说,思过半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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