禀父母·取借款须专人去 原文

  男国藩跪禀,


  父母大人万福金安。男于五月中旬,染瘟症,服药即效,已痊愈矣,而余热未尽,近日头上生癣,身上生热毒,每日服银花甘草等药,医云:“内热未故,宜发不宜遏抑,身上之毒,至秋即可全好,头上之癣,亦不至蔓延。”又云:“恐家中祖坟上有不洁处,虽不宜扰动,亦不可不打扫。”男以皮肤之患,不甚经意,仍读书应酬如故,饮食起居,一切如故。


  男妇服附片高丽参熟地白术等药,已五十余日,饭量略加,尚未十分壮剑然行事起居,亦复如常,孙男女四人,并皆平安,家中仆婢皆好,前有信言寄金年伯高丽参二两,此万不可少,望如数分送。去年所送戚族银,男至今未见全单,男年轻识浅,断不敢自作主张,然家中诸事,男亦愿闻其详,求大人谕四弟将全单开示为望。


  诸弟考试,今年想必有所得,如得入学,但择亲属拜客,不必遍拜,亦不必请酒,益恐亲族难于尖酬也,曾受恬去年所借钱,不知已寄到否?若未到,须专人去取,万不可缓。如心斋亦专差,则两家同去;如渠不专差,则我家独去,家中近日用度如何?男意有人做官,则待邻里不可不略松,而家用不可不守旧,不知是否?男谨禀。(道光二十五年六月十九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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