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姜劝重耳勿怀安 原文

  齐侯妻之,甚善焉。有马二十乘,将死于齐而已矣。曰:“民生安乐,谁知其他?”


  桓公卒,孝公即位。诸侯叛齐。子犯知齐之不可以动,而知文公之安齐而有终焉之志也,欲行,而患之,与从者谋于桑下。蚕妾在焉,莫知其在也。妾告姜氏,姜氏杀之,而言于公子曰:“从者将以子行,其闻之者吾以除之矣。子必从之,不可以贰,贰无成命。《诗》云:‘上帝临女,无贰尔心。’先王其知之矣,贰将可乎?子去晋难而极于此。自子之行,晋无宁岁,民无成君。天未丧晋,无异公子,有晋国者,非子而谁?子其勉之!上帝临子,贰必有咎。”


  公子曰:“吾不动矣,必死于此。”姜曰:“不然。《周诗》曰:‘莘莘征夫,每怀靡及。’夙夜征行,不遑启处,犹惧无及。况其顺身纵欲怀安,将何及矣!人不求及,其能及乎?日月不处,人谁获安?西方之书有之曰:‘怀与安,实疚大事。’《郑诗》云:‘仲可怀也,人之多言,亦可畏也。’昔管敬仲育言,小妾闻之,曰:‘畏威知疾,民之上也。从怀如流,民之下也。见怀思威,民之中也。畏威如疾,乃能威民。威在民上,弗畏有刑。从怀如流,去威远矣,故谓之下。其在辟也,吾从中也。《郑诗》之言,吾其从之。’此大夫管仲之所以纪纲齐国,裨辅先君而成霸者也。子而弃之,不亦难乎?齐国之政败矣,晋之无道久矣,从者之谋忠矣,时日及矣,公子几矣。君国可以济百姓,而释之者,非人也。败不可处,时不可失,忠不可弃,怀不可从,子必速行。吾闻晋之始封也,岁在大火,阏伯之星也,实纪商人。商之飨国三十一王。瞽史之纪曰:‘唐叔之世,将如商数。’今未半也。乱不长世,公子唯子,子必有晋。若何怀安?”公子弗听。 姜与子犯谋,醉而载之以行。醒,以戈逐子犯,曰:“若无所济,吾食舅氏之肉, 其知厌乎!”舅犯走,且对曰:“若无所济,余未知死所,谁能与豺狼争食?若克有成,公子无亦晋之柔嘉,是以甘食。偃之肉腥臊,将焉用之?”遂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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