邹智(1466—1491)字汝愚,号立斋,又号秋囦,四川合州(今重庆市合川)人。成化二十三年(1487)进士。熹宗天启初年,追谥“忠介”。
十二岁能文,家贫,读书焚木叶继晷者三年。成化二十二年(1486)乡试第一,即有志擿奸发伏。曾上书明宪宗,建议亲贤良,疏宦官,罢浮冗而广求风节之臣,考经史之义理而明圣学。邹智至广东,闻理学陈宪章讲学于新会,乃往受业,自此学益精深。弘治四年(1491)因病卒于官,年仅二十六岁。熹宗天启初年,追谥“忠介”。邹智诗文多发于至性,不加修饰。撰有《立斋遗文》五卷,《四库总目》传于世。
梁惠王曰:“寡人之于国也,尽心焉耳矣。河内凶,则移其民于河东,移其粟于河内;河东凶亦然。察邻国之政,无如寡人之用心者。邻国之民不加少,寡人之民不加多,何也?
孟子对曰:“王好战,请以战喻。填然鼓之,兵刃既接,弃甲曳兵而走。或百步而后止,或五十步而后止。以五十步笑百步,则何如?”曰:“不可,直不百步耳,是亦走也。”曰:“王如知此,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。不违农时,谷不可胜食也;数罟不入洿池,鱼鳖不可胜食也;斧斤以时入山林,材木不可胜用也。谷与鱼鳖不可胜食,材木不可胜用,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。养生丧死无憾,王道之始也。五亩之宅,树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。鸡豚狗彘之畜,无失其时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。百亩之田,勿夺其时,数口之家,可以无饥矣;谨庠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义,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。七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饥不寒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,涂有饿莩而不知发,人死,则曰:‘非我也,岁也。’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,曰‘非我也,兵也?’王无罪岁,斯天下之民至焉。”
长江万里归帆,西风几度阳关,依旧红尘满眼。夕阳新雁,此情时拍阑干。
楚云飞满长空,湘江不断流东,何事离多恨冗?夕阳低送,小楼数点残鸿。
数声短笛沧州,半江远水孤舟,愁更浓如病酒。夕阳时候,断肠人倚西楼。
江亭远树残霞,淡烟芳草平沙,绿柳阴中系马。夕阳西下,水村山郭人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