龚鼎孳生于1615年,殆于1673年。字孝升,因出生时庭院中紫芝正开,故号芝麓,谥端毅。安徽合肥人。与吴伟业、钱谦益并称为“江左三大家”。崇祯七年(1634年)进士,龚鼎孳在兵科任职,前后弹劾周延儒、陈演、王应熊、陈新甲、吕大器等权臣。明代谏官多好发议论,擅于弹劾别人。龚鼎孳在明亡后,可以用“闯来则降闯,满来则降满”形容。气节沦丧,至于极点。风流放荡,不拘男女。在父亲去世奔丧之时尤放浪形骸,夜夜狂欢。死后百年,被满清划为贰臣之列。著有《定山堂文集》、《定山堂诗集》和《诗余》,后人另辑有《龚端毅公奏疏》、《龚端毅公手札》、《龚端毅公集》等。
蔺相如之完璧,人皆称之。予未敢以为信也。
夫秦以十五城之空名,诈赵而胁其璧。是时言取璧者,情也,非欲以窥赵也。赵得其情则弗予,不得其情则予;得其情而畏之则予,得其情而弗畏之则弗予。此两言决耳,奈之何既畏而复挑其怒也!
且夫秦欲璧,赵弗予璧,两无所曲直也。入璧而秦弗予城,曲在秦;秦出城而璧归,曲在赵。欲使曲在秦,则莫如弃璧;畏弃璧,则莫如弗予。夫秦王既按图以予城,又设九宾,斋而受璧,其势不得不予城。璧入而城弗予,相如则前请曰:“臣固知大王之弗予城也。夫璧非赵璧乎?而十五城秦宝也。今使大王以璧故,而亡其十五城,十五城之子弟,皆厚怨大王以弃我如草芥也。大王弗与城,而绐赵璧,以一璧故,而失信于天下,臣请就死于国,以明大王之失信!”秦王未必不返璧也。今奈何使舍人怀而逃之,而归直于秦?
是时秦意未欲与赵绝耳。令秦王怒而僇相如于市,武安君十万众压邯郸,而责璧与信,一胜而相如族,再胜而璧终入秦矣。
吾故曰:蔺相如之获全于璧也,天也。若其劲渑池,柔廉颇,则愈出而愈妙于用。所以能完赵者,天固曲全之哉!
圬之为技贱且劳者也。有业之,其色若自得者。听其言,约而尽。问之,王其姓。承福其名。世为京兆长安农夫。天宝之乱,发人为兵。持弓矢十叁年,有官勋,弃之来归。丧其土田,手衣食,馀叁十年。舍于市之主人,而归其屋食之当焉。视时屋食之贵贱,而上下其圬之以偿之;有馀,则以与道路之废疾饿者焉。
又曰:“粟,稼而生者也;若布与帛。必蚕绩而后成者也;其他所以养生之具,皆待人力而后完也;吾皆赖之。然人不可遍为,宜乎各致其能以相生也。故君者,理我所以生者也;而百官者,承君之化者也。任有大小,惟其所能,若器皿焉。食焉而怠其事,必有天殃,故吾不敢一日舍镘以嬉。夫镘易能,可力焉,又诚有功;取其直虽劳无愧,吾心安焉夫力易强而有功也;心难强而有智也。用力者使于人,用心者使人,亦其宜也。吾特择其易为无傀者取焉。
“嘻!吾操镘以入富贵之家有年矣。有一至者焉,又往过之,则为墟矣;有再至、叁至者焉,而往过之,则为墟矣。问之其邻,或曰:“噫!刑戮也。”或曰:“身既死,而其子孙不能有也。”或曰:“死而归之官也。”吾以是观之,非所谓食焉怠其事,而得天殃者邪?非强心以智而不足,不择其才之称否而冒之者邪?非多行可愧,知其不可而强为之者邪?将富贵难守,薄宝而厚飨之者邪?抑丰悴有时,一去一来而不可常者邪?吾之心悯焉,是故择其力之可能者行焉。乐富贵而悲贫贱,我岂异于人哉?”
又曰:“功大者,其所以自奉也博。妻与子,皆养于我者也;吾能薄而功小,不有之可也。又吾所谓劳力者,若立吾家而力不足,则心又劳也。”一身而二任焉,虽圣者石可为也。
愈始闻而惑之,又从而思之,盖所谓“独善其身”者也。然吾有讥焉;谓其自为也过多,其为人也过少。其学杨朱之道者邪?杨之道,不肯拔我一毛而利天下。而夫人以有家为劳心,不肯一动其心以蓄其妻子,其肯劳其心以为人乎哉?虽然,其贤于世者之患不得之,而患失之者,以济其生之欲,贪邪而亡道以丧其身者,其亦远矣!又其言,有可以警余者,故余为之传而自鉴焉。
李辅之在齐州,予客济源,辅之有和。
荷叶荷花何处好?大明湖上新秋。红妆翠盖木兰舟。江山如画里,人物更风流。
千里故人千里月,三年孤负欢游。一尊白酒寄离愁。殷勤桥下水,几日到东州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