鲍之钟(1740-1802),清诗人。字论山,一字礼凫,号雅堂,丹徒人。鲍皋之子。乾隆下江南,之钟献诗赋,召试第一,授内阁中书。乾隆三十四年(1769)进士及第,历充广东乡试副考官,升户部郎中。居官以风骨闻。为权臣和珅所压,浮沉郎署。好拔引寒俊。流连诗酒以终。之钟诗有家法,父为“京口三诗人”之一。官京师时,与洪亮吉、吴锡麒、赵怀玉唱酬最多,法式善称为“诗龛四友”。著有《论山诗稿》、《山海经韵语》。
范宣子为政,诸侯之币重,郑人病之。
二月,郑伯如晋。子产寓书于子西,以告宣子,曰:“子为晋国,四邻诸侯,不闻令德而闻重币。侨也惑之。侨闻君子长国家者,非无贿之患,而无令名之难,夫诸侯之贿,聚于公室,则诸侯贰;若吾子赖之,则晋国贰。诸侯贰则晋国坏,晋国贰则子之家坏。何没没也?将焉用贿?
夫令名,德之舆也。德,国家之基也。有基无坏,无亦是务乎?有德则乐,乐则能久。诗云:‘乐只君子,邦家之基。’有令德也夫!‘上帝临女,无贰尔心。’有令名也夫!恕思以明德,则令名载而行之,是以远至迩安。毋宁使人谓子,子实生我,而谓子浚我以生乎?象有齿以焚其身,贿也。”
宣子说,乃轻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