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允平,字君衡,一字衡仲,号西麓,宋末元初四明鄞县(今浙江宁波市鄞县)人。生卒年俱不确定,前人认为“把陈允平的生年定在宁宗嘉定八年到十三年之间(1215-1220)比较合理”,“卒年疑在元贞前后,与周密卒年相去不远”,暂依之。少从杨简学,德祐时授沿海制置司参议官。有诗集《西麓诗稿》,存诗86首,《全宋诗》另从《永乐大典》辑3首,从《诗渊》辑50首,共计139首。有词集《日湖渔唱》和《西麓继周集》,各存词86首和123首,还有5首有调名而无词,《全宋词》无另辑者,共计209首。
晋侯合诸侯于扈,平宋也。
于是晋侯不见郑伯,以为贰于楚也。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,以告赵宣子曰:“寡君即位三年,召蔡侯而与之事君。九月,蔡侯入于敝邑以行,敝邑以侯宣多之难,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,十一月,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。十二年六月,归生佐寡君之嫡夷,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。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,以蒇陈事。十五年五月,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。往年正月,烛之武往朝夷也。八月,寡君又往朝。以陈蔡之密迩于楚,而不敢贰焉,则敝邑之故也。虽敝邑之事君,何以不免?在位之中,一朝于襄,而再见于君,夷与孤之二三臣,相及于绛。虽我小国,则蔑以过之矣。今大国曰:‘尔未逞吾志。’敝邑有亡,无以加焉。古人有言曰:‘畏首畏尾,身其余几?’又曰:‘鹿死不择音。’小国之事大国也,德,则其人也;不德,则其鹿也。铤而走险,急何能择?命之罔极,亦知亡矣。将悉敝赋以待于鯈,唯执事命之。文公二年,朝于齐;四年,为齐侵蔡,亦获成于楚。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,岂有罪也?大国若弗图,无所逃命。”
晋巩朔行成于郑,赵穿、公婿池为质焉。